各二级学院:
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实践活动,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,积累工作经验增加社会阅历,根据厦南洋[2015]46号文件要求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学生参与校内各部门行政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 选拔对象
全校学生,以14级学生为主。
二、 基本条件
1. 思想要求进步,遵守校规校纪,综合表现良好;
2. 性格开朗活泼,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,善于沟通;
3. 有一定的电脑基础知识,能较好运用办公软件;
4. 学生干部优先考虑;
三、 选拔方式
遵循自愿原则,通过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,由校团委统一审核后交学校人事部门核定确认人选。
四、 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
学生助理报名表、汇总表纸质版(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校团委办公室邮箱54986095@qq.com)于5月27日15:00前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汇总上交到校团委办公室。
校团委
2015年5月25日